聯校音樂大賽--更改比賽時間

跟據賽事章程及規則

3.1.2   所有賽事比賽日期及時間有機會安排於非假期上課日進行,所有項目之比賽日期、時間、出場序及地點,全權由本會負責安排,參賽者不得異議。

3.1.6   如參賽者或隊伍因充分合理之理由,未能按本會分配之時段出席賽事,可於限定時間前向本會提出更改日期之申請,申請程序及要求請參閱「更改參賽時間規則及程序」。唯各項申請均以賽事安排之可行性作出決定,全權由本會負責安排,申請者不得異議。本會保留賽程時間安排的最終決定權。


參賽者/隊伍如需申請更改參賽時間或更改參賽模式(轉為以錄影形式作賽),請於2024年2月15日(星期四)前,按照「更改參賽時間規則及程序」提出申請。
申請更改時間之參賽者/單位,必須以申報比賽之電郵地址,通過電郵申請,以便職員紀錄及跟進。

註:現場賽事之參賽通知書已準備郵寄中,更改為錄影形式作賽之參賽者仍有可能收到現場賽事之參賽通知書,敬請留意。


更改參賽時間規則及程序
https://www.jsma.org.hk/24-activities/jsmc/year/155-comp-time