附加行政費用收費表
項目 | 內容 | 行政費用 |
---|---|---|
逾期報名(註1) (包括逾期申請或付款) |
於報名或付款截止日期後遞交相關申請或付款 | 每項 / 港幣$150 |
逾期修改參賽資料(註1) | 於參賽通知書指定日期後提出修改申請 | 每次 / 港幣$100 |
比賽証書內容修改或重發 | 於比賽証書發出後之任何証書內容修改 或 任何情況下重新發出比賽証書 | 每張 / 港幣$100 |
合奏項目隊員參賽証書(註2) | 所有合奏項目參賽成員,可申請參賽者証書一張,參賽者如非本會學生會員,需繳付相關行政費用 | 每張 / 港幣$20 |
合奏項目(2-9人) (以個人、培訓機構、琴行、導師報名單位) 額外獎盃 / 獎座申請 |
非學校報名之公開混合組別,可按個別需要申請額外之獎盃/獎座,申請數量不得超出參賽人數 | 每個 / 港幣$150 |
註:
- 任何逾期申請,將交由賽委按照處理的可行性審議安排,如獲接納方能開始處理逾期申請。
- 合奏隊伍於收到參賽通知書後,如個別隊員欲申請賽事証書,需於通知書內指定之限期(現場賽事:比賽日期 / 錄影賽事:影片提交截止日期)前於「網上報名系統」內登記申請証書名單。完成申請後,需於網上報名系統內完成確認流程,方能進行付款程序。逾期遞交或以其他方式提交名單之隊伍,將不能申請參賽隊員証書。証書之申請非強制性質,無需申請之單位則不用提文任何名單及費用。
- 相關行政費用, 須經本會確認批准並收到確認通知或發票後, 方能進行付款程序, 在未獲批准申請前之任何付款將一律不獲承認及不設退款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