附加行政費用收費表

項目內容行政費用
逾期報名(註1)
(包括逾期申請或付款)
於報名或付款截止日期後遞交相關申請或付款 每項 / 港幣$150
逾期修改參賽資料(註1) 於參賽通知書指定日期後提出修改申請 每次 / 港幣$100
比賽証書內容修改或重發 於比賽証書發出後之任何証書內容修改 或 任何情況下重新發出比賽証書 每張 / 港幣$100
合奏項目隊員參賽証書(註2) 所有合奏項目參賽成員,可申請參賽者証書一張,參賽者如非本會學生會員,需繳付相關行政費用 每張 / 港幣$20
合奏項目(2-9人)
(以個人、培訓機構、琴行、導師報名單位)
額外獎盃 / 獎座申請
非學校報名之公開混合組別,可按個別需要申請額外之獎盃/獎座,申請數量不得超出參賽人數 每個 / 港幣$150

註:

  1. 任何逾期申請,將交由賽委按照處理的可行性審議安排,如獲接納方能開始處理逾期申請。
  2. 合奏隊伍於收到參賽通知書後,如個別隊員欲申請賽事証書,需於通知書內指定之限期(現場賽事:比賽日期 / 錄影賽事:影片提交截止日期)前於「網上報名系統」內登記申請証書名單。完成申請後,需於網上報名系統內完成確認流程,方能進行付款程序。逾期遞交或以其他方式提交名單之隊伍,將不能申請參賽隊員証書。証書之申請非強制性質,無需申請之單位則不用提文任何名單及費用。
  3. 相關行政費用, 須經本會確認批准並收到確認通知或發票後, 方能進行付款程序, 在未獲批准申請前之任何付款將一律不獲承認及不設退款。